(一)牵头负责学校财务、警务装备方面的工作,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、监督指导工作。
(二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;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,规范经济行为,维护财经纪律。
(三)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,严格预算执行,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。
(四)负责各项经费的财务核算,按时提供会计资料及报表,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(五)负责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;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、结果运用等工作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(六)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,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,防范财务风险。
(七)负责学校资金的组织和管理,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,严格控制各项支出。负责学校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拟定、审核、报批,做好收费管理工作
(八)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工资的发放工作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做好个人所得税、住房公积金等的测算、代扣、代缴工作。
(九)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、装订、保管、归档,并按规定期限、程序进行销毁,配合档案部门对会计档案的查询和取证。
(十)负责学校警用服装、警用器械、警用标志等装备的计划编制、采购、发放、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,保证相关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(十一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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