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警察学院关于印发《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和报销程序调整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3-08

山东警察学院

关于印发《财务支出审批权限

和报销程序调整》的通知

 

院属各单位:

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,现将《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和报销程序调整》的通知,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山东警察学院

2021年3月2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关于《财务支出审批权限

和报销程序调整》的通知

 

鲁警院〔202125   202132日印发

 

根据工作需要,学院对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,为提高工作效率,调动资金使用效益 ,结合学院实际,对现有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和报销程序作出相应调整。

一、报销程序

(一)网上报销程序

1.非教学机构按原报销程序进行,不作变更。

2.教学机构原审批程序中的“分管院领导审批”环节去掉,

他不作变更。

(二)线下报销程序

线下报销的支出包括:科研项目经费、教研项目经费、党费、党建活动经费、不涉及预算资金的履约保证金、往来款项等。

1.科研项目经费(教研项目参照执行)按照调整后的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报销管理办法执行。

2.履约保证金等往来款的支出。

1非教学机构按原报销程序进行,不作变更。

2教学机构去掉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环节。

3.党建活动经费由各单位党总支书记、书记审批

 

二、报销审批权限

1.非教学机构:10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报

销;10000元(含)至50000元的还需分管院领导审批,50000元(含)以上的还需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。

  1. 教学机构:50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报销;支出金额为50000元以上的,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后,直接由分管财务院领导签字审批。

    三、经费支出审批程序

机构

经费支出金额

各单位

负责人

财务

初审

分管财务

副处长

财装处处长

分管

院领导

分管财务

院领导

非教学机构

10000元以下(不含10000元)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10000-50000元(不含50000元)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审批

——

50000元以上(含50000元)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审批

审批

教学机构

10000元以下(不含10000元)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10000-50000元(不含50000元)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——

——

50000元以上(含50000元)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——

审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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