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警察学院关于印发《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报销管理办法调整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3-08

山东警察学院

关于印发《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

和报销管理办法调整》的通知

 

院属各单位:

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,现将《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报销管理办法调整》的通知,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山东警察学院

2021年3月2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于科研经费支出

审批权限和报销管理办法调整的通知

 

鲁警院〔202126   202132日印发

 

为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“放管服”改革政策,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,参照《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》,结合学院实际,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报销管理办法做出相应调整。

一、项目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

(一)项目直接经费

1.国际合作与交流费、调研差旅费及会议费科目支出,由项目负责人审批。

2.除国际合作与交流费、调研差旅费及会议费以外的其他各类科目支出,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(不含一万元),由项目负责人审批;金额为一万元至五万元的(不含五万元),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,还需经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审批;金额在五万元(含五万元)之上的,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,还需经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批。

(二)项目间接经费

间接经费支出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(不含一万元),由科研处负责人审批;金额为一万元至五万元的(不含五万元),由科研处负责人审批后,还需经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审批;金额在五万元(含伍万元)之上的,由科研处负责人审批后,还需经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批。

二、项目经费支出审批程序

经费类别

具体内容

经费支出金额

项目

科研处

财务初审

分管财务

副处长

财装处

处长

分管科研

院领导

分管财务

院领导

负责人

负责人

项目直接经费

国际合作与交流费、调研差旅费及会议费科目

10000元以下(不含10000元)

审批

——

初审

审核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10000-50000元(不含50000元)

审批

——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——

——

50000元以上(含50000元)

审批

——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——

——

除国际合作与交流费、调研差旅费及会议费科目以外的其他各类科目

10000元以下(不含10000元)

审批

——

初审

审核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10000-50000元(不含50000元)

审批

——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审批

——

50000元以上(含50000元)

审批

——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审批

审批

项目间接经费

——

10000元以下(不含10000元)

——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——

10000-50000元(不含50000元)

——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审批

——

——

50000元以上(含50000元)

——

审批

初审

审核

审核

审批

审批

三、项目经费报销应注意的问题

(一)项目经费支出报销时,以科研处盖章确认的科研经费支出信息单作为报销封面,根据信息单确认该项支出的内容和金额。

(二)根据科研项目调研差旅费的特殊性,“出差审批单”由出差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作为“部门领导”审批,由项目负责人作为“经费分管部门领导”审批,“分管院领导”可以不再审批。

(三)负责审批的项目负责人与业务经办人不能是同一个人。

(四)所有科研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均在线下进行,相关人员需在发票等票据上签字。

(五)本办法与《山东警察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中有关支出和报销的条款矛盾的,以此办法为准。

四、教研项目经费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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